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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消费者朋友的一封信

  • hczx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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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8219
  • 回复:6
  • 发表于:2017/2/10 15:24:46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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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消费者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消费者朋友: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我们真诚向广大的消费者朋友道一声:新年好!

  前不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经潢川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18日起,在潢川县禁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众所周知,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消费者朋友们摈弃生活陋习以身作则,做“新消费,我做主”的真正主人,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三、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四、积极举报在禁放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消费者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理性消费、绿色消费,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家园。

  最后,祝广大消费者朋友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潢川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潢川县消费者协会

2017年2月5日

  
  • xiaofeng0280
论坛在职版主潢川志愿者
  • 发表于:2017/2/12 10:22:44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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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禁放,从我做起。
爱我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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