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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超市

主题: 【声明】

  • 碧螺春
楼主回复
  • 阅读:12354
  • 回复:15
  • 发表于:2020/5/26 11:10:24
  • 来自:河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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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声明人:潢川县金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俊

  声明人同他人在潢川县民政局南侧开发地产一处,项目名称:潢川县李勇、张俊联建商业楼。该楼开发主体为声明人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其中有声明人张俊。

  为此现二声明人声明如下:

  1、凡该项目对外所有出售行为未经二声明人盖章签字均属无效行为。

  2、由于该项目因另投资人与他人合同纠纷已被司法保全,该项目声明前及声明后购买商品房者购买行为后果自负。
 
  特此申明

  声明人:潢川县金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俊
  
  • 死道友不死贫道
  • 发表于:2020/5/26 11:51:33
  • 来自:河南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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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花给你们,还要后果自负
大大
大大: 肯定是已经有人被坑了,被这帮有实力的人坑了,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2020-05-26 11:54:42 回复
生命本是一场冒险,否则它将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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