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到起诉离婚,可是有这样的几个问题你们知道吗?
一、在哪些条件下男方不能主动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是不是在这些情况下,就一定不能诉讼离婚了?
答案也不是完全否定的,只要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具体来说就是,孩子如果太小,双方都想抚养,一般法院一般判决由女方进行抚养为原则,如果孩子大一点,法院一般会按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超过十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四、有利孩子成长原则包括哪些方面?
一般包括、经济收入有没有固定的住房,有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学历的高低作为参考条件。
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依然作为孩子的父母的法律关系不变,并且有权探视,至于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但是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义务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官会根据没有抚养权一方的收入条件和孩子所在地的生活生平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