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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最高欠款500多万!潢川县这16人欠钱不还,快看有你认识的吗?

  • 潢川说法
楼主回复
  • 阅读:45504
  • 回复:33
  • 发表于:2020/11/16 9:43:36
  • 来自:河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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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制是社会的安全网”。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第十八批第一期(16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如下:




法条速递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如果您认识他们,

快劝他们还钱,如有财产线索,

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您的一次转发,

有可能增加申请执行人拿回钱的机会!

您的一次转发,

将推动社会诚信进步!



来源:潢川县人民法院

  
  • 阿福
  • 发表于:2020/11/16 10:25:25
  • 来自:浙江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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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这个人是“亮点”。0.273万?
原住址:老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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