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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灭门案件的反思

  • 老牛自奋蹄
楼主回复
  • 阅读:5715
  • 回复:7
  • 发表于:2023/5/15 21:38:17
  • 来自:河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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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易暴可行吗?
最近总见网上报道农村灭门案,详究原因皆是弱者长期受强者欺凌,有冤无处申,或者申述成本太高,于是便直接私了,自己去把强者灭门,吐一口平生怨气。
看跟帖评论,大多数人都同情作案者,这是为何?
看来为所欲为的强者可能太多了,跟帖的人一定也有同样的经历。
即便如此,能够允许以暴易暴吗?
在现代法制社会里,这种行为绝不允许!
不允许以暴易暴是不是间接默认恃强凌弱?也不是。国家一直强调要让法治覆盖农村最后一公里,而我们的“身体”太大了,农村处在“肢体末梢”,可能有些蚊叮虫咬之痛一时难以上达天庭,偶尔发展到生疮溃脓之患也在所难免,但这决不是默认恃强凌弱的理由。
怎么办?县乡两级政府一定要为老百姓撑腰做主啊!可以推断,凡是发生极端暴力事件的当地县乡领导一定有人在为这个“强人”充当保护伞,有了保护伞那些强人才能够轻轻松松地欺凌弱者。所以,只要发生此类事件首先要查保护伞。另外,忠告一下“保护伞”们,你保护那些强人一时之间好像在庇护他,其实是在害他,当他满门流血时你情何以堪?
果真发生极端暴力案件后该如何处置?滥杀无辜者绝不宽贷,这是底线。若只针对 “强人”作案尚可以采纳民情,让法与理共同发挥作用。这样做或许可以抑制那些还在为所欲为的强人,促使他们收敛一些。
  
  • 大混子
  • 发表于:2023/5/20 19:09:38
  • 来自:河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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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看你说的冠冕堂皇,恶心
1米以内
1米以内: 怎么恶心?说说看。
2023-05-25 00:09:43 回复
  
  • 光州人
  • 发表于:2023/5/25 13:08:39
  • 来自:广东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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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老几?你不允许,就不会发生了?
  
  • 7554232
  • 发表于:2023/5/25 16:15:15
  • 来自:北京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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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很可行的
  
  • 发表于:2023/5/25 17:56:33
  • 来自:河南
  1. 5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凡是有灭门案的,细思极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用在这里也适用。
我的名字早已被别人用了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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