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昨儿与闺蜜逛街,偶然在艾格相中一套衣服,白色打底,粉色外衣。嗯,她使劲推推我,好看,水嫩水嫩的,买吧。我只是顺势在镜子里比划了一下,是的,很嫩,可显然与现在的年纪不相称。不知何故,越来越喜欢明亮清爽的颜色,或者与内心相统一,钟情于晴朗的蔚蓝。她说,老了,老来俏。也许是的,不得不承认,岁月的痕迹已悄悄爬上了眉梢。
终究是会老的,年轻只是暂时的。
过年见外婆,越显老态。大概年龄越大,老的速度越快。记得儿时,外婆摇着蒲扇讲着董永与七仙女,那时还小,不懂人世感情。记得那年夏天,外婆把满瓶的萤火虫放在暗夜的房间里,那时还小,不懂物种的神奇。记得那个微凉的秋,外婆用凝满幸福与苦涩的眼神给我介绍外公,那时还小,不懂生老病死。最是柔软的春,轻轻地靠在外婆的腿上,她用熟稔灵活的手为我掏耳朵,最后往耳旁吹的那一阵风,酥松了我整个身体。我是不喜欢冬天的,树已枯黄,越显苍凉,还冷的刺骨,可外婆说,没有枯的极致,哪有来年的新绿……
我用无数个记得,来铺陈旧年往事。童年,在外婆每天翘首以待的神情中,在我背着书包一蹦一跳的步调中度过。许多事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的懂得。我不知外公外婆的婚姻是什么样的,我没有见过我的外公,可我觉得,外婆深爱着他。爱的力量无所不能包容,三十年来,支撑她完成了一个家的使命。前些天,我如孩童般,趴在外婆的腿上,我央求外婆再给我掏掏耳朵,她戴着花镜,拧着我的耳朵左右翻腾。我是不情愿外婆就这样老去的,嗯,老,只是一种姿态,并非年龄象征。我把掏耳朵当成一种亲昵的表现,我也承袭了这一做法。得空,我喜欢给我爱的人鼓捣鼓捣。传情达意,是否就是这样从耳鬓厮磨开始?
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认为,爱是需要表达的,不管是言语还是行动。
(2)
有时候,分不清是因为习惯才有感情,还是因为感情才成为习惯。
我还是觉得,这个年代谈感情有点奢侈。建立一段感情,千辛万苦,毁灭一段感情,一夕之间。感情这回事,很脆弱。特别是这个薄情寡义的年代,人性自私体现的淋漓尽致。似乎每个人都有孤傲的内心,而旁人,都有着无可逃遁的缺点。窥私是现代人的特点。竟不知,如此,伤害了别人,也痛了自己。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是不愿意迈过这个距离。外婆说,人啊,总是只记拳头不记糖的。这或者是人的天性吧,或者很多人理所当然的认为你应该对我好,可惜了,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真善美,那么,各自作罢。很多时候,觉得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原谅的。本以为这样会让自己好过,可是明明没有办法接受却还要假装原谅,这样虚伪的感情,更是为难了自己,也终究成了廉价之物。
有的人对你好,是因为你对他好;有的人对你好,是因为懂得你的好。知和懂,是更有生命的东西。
(3)
偶见浪子,又开始更新他的作品了。我却变得越来越懒,一直用忙来作为永恒的借口。
人生如戏,长寂短欢。曾经一路上,和我一起的人,渐行渐远。好欣赏,那些能有宠辱不惊的定力的人。我是个有着严重七情六欲的朽化的人物,看不透人情世故,敌不过儿女情长。所以,时常怀念起牵挂的人。
他依旧说,这儿是你的家。
是的,曾经我把那儿当成自己的家,现在也成了回忆城。我像一个被逐出家门的孩子,四处流浪,原来,人是可以那么轻易互相伤害的。我不知道上网来可以去哪儿,可以做些什么,索性,只一个人,晒晒太阳听听音乐,倒也安静。处处无家处处为家。
“朕来陪你说说话”,无限贪恋这样的辰光,庆幸的是,总有那么几个人,可以说话,能够说话,于此,幸福亦可以抵康熙。
人的一生,实际上并不长,寻寻觅觅着最懂的人,最暖的伴,一路狂奔之后,蓦然发现,其实自己一路在舍弃。有句话说的很对,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