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杰,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应征入伍,1997年从部队转业到付店镇工作,现任付店镇综治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
工作以来,张同杰始终保持退伍军人的昂扬斗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无论是在“六城联创”担任卫生队长、执法队长,到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他都能快速适应工作岗位,始终是工作中的“领头羊”、“领跑者”,多次荣获付店镇“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特别是自2011年5月调任到潢川县付店镇信访办工作十余年以来,他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紧紧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踏踏实实地开展信访工作,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营造付店镇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平稳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也正是因为其“较真碰硬”的工作态度,自2015年至今,张同杰荣获县级“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