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新增
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潢川县城区道路运行环境、规范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潢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19年6月16日0时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闯红灯)、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压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潢川县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地点
1、工业大道与中轴大道红绿灯路口
2、华英大道与中轴大道红绿灯路口(拘留所路口)
3、弋阳路与潢经四路红绿灯路口(啤酒厂路口)
4、312东线与潢经二路红绿灯路口(潢绣集团路口)
5、312东线与潢上路红绿灯路口(潢上路路口)
6、三环路与宁西路红绿灯路口(***局路口)
7、京九大道与潢卜路路口(卜集路口)
8、春申路与华英大道路口(五里路口)
9、312西线与中轴大道路口(纺织产业园路口)
10、106改道北路口(方店铁路桥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