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4时许,潢川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防控工作时,在巡逻到该镇胡桥水库坝堤上,发现一名男子在水库游泳。
该所民警当即上前了情况,男子说近期天气格外热,在家呆着吹空调费电,没事出来游泳凉快凉快。
由于胡桥水库水位较深,现场民警立即将男子劝上岸,并现场讲解在无救生设施的情况下私自下水库游泳的危险性,并告诫该男子以后不要私自来此游泳。
小编表示:
赚钱大多是为了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
不该省的还是不要冒这个险了
不行的话上超市去逛逛也挺凉快
下河游泳实在是不可取!
来源:潢川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