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路 家属院附近,店铺名(八号银铺)这家店主在8月份,连续3次,收到同一个未成年孩子前去卖的黄金手饰,手饰总价值在一万多左右,其中耳坠是全新,上面带有标签,戒指与项链也没带过几次,店主总给了孩子3千多元,同时也没给孩子开任何收具。当家长发现,找到该店,店主以时间太久,无法追回,不记得,曾问过孩子,是不是正规渠道来的等理由,拒绝。这类似的事情,派出所曾多次出警到这家店,并告知过店主,孩子拿过来的,不要碰,不要去挣这些无知的未成年孩子??可店主依旧补改,可怕由于慢长的起诉时间 找律师,大多家长选择破财免灾,为什么潢川县会出现这的商家 这样的店铺,而且没有人能管的了,解决这件事呢?难道就这样任由这样的店主继续帮着未成年孩子走向弯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