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11月30日-12月6日
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
潢川县检察院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12月4日,潢川县检察院对一起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交通肇事案专门召开检察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部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听证员参加会议,本次检察听证会由潢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廷辉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徐士坤同志介绍了案件情况、证据情况和拟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在陈述中表示诚心认罪悔罪,被害人近亲属也当场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能够谅解犯罪嫌疑人。听证员围绕本案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将形成的评议意见提交检察机关。
会后,与会听证员纷纷表示,检察听证这个新颖的办案模式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理念的提升,更体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担当,体现了司法的关怀与温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听证是推进检务公开、阳光司法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赢得民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和检察制度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