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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仅1月有余!潢川一男子被广东警方通缉,潜回老家邻县打工被抓!

  • 平安潢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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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3/25 17:54:15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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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固始县公安局秀水派出所自我加压、积极作为,成功抓获一名协外逃犯。

3月20日晚10时许,民警唐亮在对辖区内某房企施工工人的宿舍进行摸排时,发现其中一名工人脚上穿的皮鞋擦的锃光瓦亮,唐亮立即对该人的身份起了怀疑。唐亮一面将该人稳住,一面从所里喊同事前来增援,在经过周密细致的身份核对后,确定该人是广东省警方上网的逃犯,唐亮遂和同事一起将该人成功抓获。

经查,网上逃犯王某,潢川县桃林镇人,2021年2月6日,因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被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刑拘上网追逃。

现该人已临时羁押于固始县看守所,下一步将移交广东警方进一步处理。
相关法条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后语:

公安机关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对娱乐场所等凡涉及卖淫嫖娼、色情表演、聚众赌博等,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广大市民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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