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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潢川县工人身份教师,不应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 四十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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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1 12: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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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身份的教师,我理解就是本来编制是工人,但是师资力量不足,权宜之计干了教师的工作,严格的说这种情况是违法的,是编制混用行为,而社保征收是按编制来的,这种情况不是教育上独有,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存在这种情况,很多工人身份的却从事了执法工作,甚至走上领导岗位。

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把编制改过来,工人的编制改成教师的编制,名副其实,这个可能难度比较大。
或者是让工人退出教师岗位,做工人的工作,在学校里做比如保洁、修理课桌等工作,这个也是名副其实,但这又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
21
2015-01-11 17:22:46 回复
guest6209767
guest6209767: 依据国人发(2004)63号、豫人社事业(2012)5号及信人社(2012)57号,工勤岗位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位之后,“按政策规定执行新的岗位待遇。”——你的理解很不到位奥!  
2015-01-11 17:54:51 回复
四十不惑
四十不惑: 回复 guest6209767:转聘是要按程序履行,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制范围内并签订转聘协议,不是领导口头安排的就算。
2015-01-11 18:00:49 回复
石可化为玉
石可化为玉: 你说的对啊!“转聘是要按程序履行,根据人事部门批准”——人事部门已批准了!
2015-01-11 19:11:36 回复
四十不惑
四十不惑: 回复 石可化为玉:既然批准了就是教师的编制了,按教师评职称,还谈什么工人身份?
2015-01-11 19:2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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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过
  • 发表于:2015/1/11 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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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est6209767
  • 发表于:2015/1/11 17: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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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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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6209767
guest6209767: 健康人生的理解可知有这些文件? 依据国人发(2004)63号、豫人社事业(2012)5号及信人社(2012)57号,工勤岗位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位之后,“按政策规定执行新的岗位待遇。”
2015-01-11 17:52:38 回复
四十不惑
四十不惑: 回复guest6209767:如果聘用协议明确转聘为教师,我认为你们可以要求从协议转聘之日要求把编制改成教师,也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只是口头要求你们工人干了教师的活,我认为可以拒绝接受这种违法的指令。
2015-01-11 17:59:37 回复
四十不惑
四十不惑: 回复 guest6209767:转聘应该不是随意的行为,应该是在人事部门批复的学校的编制范围内开展,我认为学校是没有超越编制直接转聘的权利,不然很多学校还搞什么入编考试干什么?直接让学校敞开吸纳不就行了吗?
2015-01-11 18:03:08 回复
  • 晕子一个
  • 发表于:2015/1/11 17: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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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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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们这样学历占据三尺讲台,增加教师工资何以服人?让大量正规师范院校毕业而无编制老师情何以堪?
潢淮布衣
潢淮布衣: 我一个老表30年前是师专毕业,现在在郑大当教授,你明白吗,这些工人身份的教师当年参加工作时即便是高中学历,那时高中毕业的也比现在上大学难的多!其实,身份不能和能力挂钩,自学成才的例子多的是!
2015-01-13 20:56:55 回复
晕子一个
晕子一个: 回复 guest812662:不用争了,全交养老保险了。
2015-01-15 10:47:19 回复
  • guest6209767
  • 发表于:2015/1/11 17: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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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est6209767
  • 发表于:2015/1/11 17: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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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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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
1、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岗位。
依据国人发(2004)63号、豫人社事业(2012)5号及信人社(2012)57号,工勤岗位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位之后,“按政策规定执行新的岗位待遇。”
四十不惑
四十不惑: 如果聘用协议明确转聘为教师,我认为你们可以要求从协议转聘之日要求把编制改成教师,也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只是口头要求你们工人干了教师的活,我认为可以拒绝接受这种违法的指令。
2015-01-11 17:55:59 回复
  • 四十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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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1 18: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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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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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一下,谈下我的看法:我认为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后,工人转聘为专业技术人员是允许的,但是有前提条件,首先是转聘应当严格在编制范围内开展,不能转聘后造成单位超编,比如单位有一百个教师编制,十个工人编制。如学校私自将十个工人转聘为教师,这种行为导致单位教师超编,工人又缺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而且编制部门也不会认可,编制变动行为是无效的,调资自然也不会配合。其次,转聘的行为要看当地人事编制部门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是完全授权学校操作,还是由人事部门组织统一的入编转岗考试?无论如何要按当地人事编制部门的具体规定来操作。
如果符合这两个前提条件,我认为工人转岗为教师是可行的,转聘后也应该执行教师的各项待遇。
如没有履行相应的转聘入编程序,仅仅是学校领导安排工人做了教师的工作,这个不能视为真正完成了转岗转聘程序,学校领导反而有编制混用的违法嫌疑。
  • yy6688
闪影骑行俱乐部闪影骑行俱乐部
  • 发表于:2015/1/11 18: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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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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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斗白交,工资着领,吊事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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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十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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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1 18: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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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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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五条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设置的事业单位和核定的事业编制,是岗位设置、聘用(录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禁止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和增加事业编制。对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和编制外增加人员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包括下列事项:(一)编制数额;(二)人员编制结构比例;(三)经费供给形式;(四)领导职位设置及职数的确定或者变更。

人员编制依据编制标准核定;无编制标准的,根据职责任务、发展规模等,参照同类事业单位的同等情况核定。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后,因职责任务变化需要调整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向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交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当包括调整编制的理由和依据、编制数额及人员编制结构比例。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擅自变更事业单位职责的;(二)擅自设立、合并、分设和撤销事业单位的;(三)擅自变更事业单位名称、规格及其内设机构的;(四)擅自增加事业编制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五)擅自占用事业编制的;(六)擅自调整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及经费形式的;(七)擅自在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八)超出编制限额调配财政供养人员、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九)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的;(十)违反规定干预下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十一)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 四十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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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1 18: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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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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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后,因职责任务变化需要调整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向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交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当包括调整编制的理由和依据、编制数额及人员编制结构比例。

从这个规定看,学校是无权单方面改变编制属性和私下签订转聘合同的,而是要提出调整方案,报编制部门批准才可以开展具体工作。
如学校没有按规定操作,不但转聘行为无效,而且构成编制混用的违法行为。
  • 四十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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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1 18: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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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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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身份的教师应当要求学校提出调整方案,报编制和人事部门批准后履行正规的转聘入编程序,名正言顺。
  • excel
  • 发表于:2015/1/11 19: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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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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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可以转换岗位,但是从工勤到技术岗位是非常非常困难的,牵扯到编办,人社,教育几个部门,有一套审批手续,(编办要将工勤岗位减少,技术岗位增加,工资组合也要由人社局调整)况且技术岗位是在逐步压缩减少。
四十不惑
四十不惑: 应该学校提出总的调整方案,比如说今年准备调整多少个工人转为老师,请求编制部门增加教师编制减少工人编制,先报编制部门批准,然后再向人事部门提交具体转聘方案。
2015-01-11 20:07:15 回复
权力不是民选,怎么会为民,靠道德,笑话。权力不受约束,怎会不欺民,靠品德,屁话。权力不受监督,怎么会不贪,靠人格,空话。权力不能问责,怎么会负责,靠人品,鬼话。权力不许反抗,怎会不犯错,靠明君,愚昧。
  • guest6209767
  • 发表于:2015/1/11 2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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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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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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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1 2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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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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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是体制问题,维权是认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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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春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1/11 21: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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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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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工人身份的教师,现在已经成长为各校的骨干教师,甚至走上了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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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cel
  • 发表于:2015/1/11 2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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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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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身份职工也有许多提拔到乡镇领导岗位。步入领导岗位以后身份就会发生变化由工人变为公务员了。这也是如今下乡任职的妙处之一。根据楼上网友发的文件看,那几位教师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应该不再是工人身份了,已经是专业技术人员了。如果转变了,就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了。
guest6209767
guest6209767: “已经是专业技术人员了。如果转变了,就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了。”谢谢你的支持!
2015-01-11 21:35:10 回复
excel
excel: 回复 guest6209767:对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目前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
2015-01-11 21:55:29 回复
excel
excel: 回复 健康人生:那是自然,肯定得有原因才有机会转变。没手续人社局也不会给他们几个人下文件调整工资结构啊!
2015-01-11 23:31:23 回复
权力不是民选,怎么会为民,靠道德,笑话。权力不受约束,怎会不欺民,靠品德,屁话。权力不受监督,怎么会不贪,靠人格,空话。权力不能问责,怎么会负责,靠人品,鬼话。权力不许反抗,怎会不犯错,靠明君,愚昧。
  • guest6209767
  • 发表于:2015/1/11 21:31:40
  • 来自:河南
  1. 4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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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依据潢政办[2011]56号文和潢政办[2013]3号文,目前我县只有合同制工人身份的教师缴存,按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基本水平为基数,比例为8%,财政配套21%。”——没有省、市文件依据?
潢川县教师工资问答第七条:“根据市统一部署,工人身份教师养老保险暂缓缴纳,原缴纳部分暂存个人帐户,等国家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后一并执行。”——这又是为什么?
  • 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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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1 21:45:07
  • 来自:上海
  1. 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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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最近,我一直在和县教体局、人社局以及省、市人社部门领导反映广大一线教师的诉求和心声!
guest6209767
guest6209767: gdg弟,你依法维权之举,z哥实在佩服!
2015-01-11 22:46:29 回复
  • Guest1748071093
  • 发表于:2015/1/11 21:58:45
  • 来自:河南
  1. 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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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交不交完全由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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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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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2 8:05:15
  • 来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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