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下午3点半左右潢川下雪了新黄桥过红绿灯时一电瓶车闯红灯,占机动车道,逆行撞到汽车上,车门撞凹进去了一大片,保险杠撞掉一半,电瓶车由于速度太快,车头撞到汽车后被反弹过去,旁边有三四个协警立马过来查看,询问双方是否有人员受伤,双方都回答人没事,协警要求汽车车主拍摄现场照片,并询问是否报警或私了,汽车车主询问电瓶车车主怎么处理,要是私了就去看看修车要花费多少,双方未达成协议,就报警处理,协警要求双方把车挪到路边以免影响交通,后来交警来后记录下双方联系方式,扣下双方的车后要求回去等通知,第二天去看监控,到底是谁的责任,电瓶车车主打电话又叫来俩人后开始说自己胸部疼痛,交警说要是身体有不适的症状自己去医院检查后就离开了,11月25日汽车车主上午打电话给当时处理的交警问什么时候去看监控,交警说上午有事,下午去,结果等一下午也没看见人,去问别人,先让去车管所,去了后又让去事故处理中心,后打电话又让11月26日上午去看监控,大家给帮忙看看应该这么处理,到底找哪个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