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姐在大姐那里一待,就是五、六年。大姐的儿子长大了,而四姐也到恋爱的季节了,她学的那些东西,早就被她咽饭吃了。在那里,四姐除了看管大姐的儿子不出问题,她哪里也不敢去,她害怕出错。因为四姐她犯不起错,也担不起那份重大责任。所以四姐她宁愿哪里都不去,陪着小外甥在家里玩,虽然憋得慌,但心里宁静。可以想象,这样过日子,还不是变相的蹲大狱吗?四姐足不出户,哪里有与人恋爱的时间和机会呀。某天大姐从外回来对四姐说:“四妹,你也到了婚配的年龄了,大姐为你找了个不错的人家,不知你能相中不?他们家经济条件不错,父母都还是壮年,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我为你相中了老大、人帅、高大,文化都与你匹配,你要觉得可以,可以见个面,满意、就定下来;不满意、就等于没有这回事。”二人见了一面,四姐也满意。其实四姐也有不满意的地方,那就是隔着一条小潢河,走亲戚坐船极不方便,这点是她最不能接受的。憨厚的四姐,还是不忍让大姐丢人现眼,最终还是无奈地同意了。于是,就订婚了。二人的关系,外表上看去还是相处得很融洽似的。双方父母闻之也都很欣慰,毕竟算是为他们完成了一桩孩子的终身大事。在农村,只有把媳妇娶进门,才算是万事大吉了。没有这道手续,双方的关系随时都可以解除。至于是谁提出的,谁就要多损失一些,花钱消灾、理所当然吗,农村人都知道的,无需多言。《待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