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眼看快成一个没身份的人了,于是我赶回去办身份证。第一趟去到派出所大约一点半,里面的工作人员说负责办理的人员不在,要我三点后再来。于是我三点到了 ... ... 拍完照片后,由于常年不在家,即使身份证下来也没法拿,就顺口问了句工作人员可不可以邮递。答可以,于是我把详细信息填写清楚后,说需要先付20元运费,那么好吧,这么个地方我还能说啥呢,自然是相信。于是我把钱递过去,没了后续便转身回去了。前天收到EMS的包裹,快递小哥说是到付,需要20块钱路费,想老半天才想到也就身份证常寄EMS。整的我一头雾水,明明是给过的,为啥还要啊?难道是搞错了?没办法只能先把钱给了快递小哥,不然身份证怎么可能到手呢。现在是派出所没给任何单据,邮递这边也没收据。问题就是这么个问题,情况也就是这个情况。事情不大,钱也不多。只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希望各位隆古的老乡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