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云:莫道有酒终需醉,酒入愁肠愁更愁;又云: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遇到烦心事,喝点小酒排遣无可厚非,可酒后再驾车,那就是自找麻烦、自寻烦恼。近日,一名心情郁闷醉酒开车回家的司机被潢川交警查了个正着,结果自然是愁上加愁,悔之又悔。
2018年8月26日夜,潢川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主要道路开展酒驾“夜查”专项整治, 22时左右,春申路世博酒店附近,民警在对一辆冀AY79**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牛某祥(34岁,河北人)身上酒气很大,有酒驾嫌疑。经对牛某祥酒精含量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34mg/100ml,后抽取其体内静脉血液送检,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出具编号为18-1283的血醇检验报告单载明:从牛某祥静脉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44.37mg/100ml,牛某祥已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牛某祥称,当日中午他在家已经喝了几两白酒,晚上心情郁闷,就和朋友去KTV唱歌消愁散心,其间又喝了几罐啤酒,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到了。
目前,牛某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潢川交警提示:当前交警部门酒驾整治已经常态化,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勿顶风而上以身试法。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要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