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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痛心】潢川一男子拆除吊顶灯时不慎触电身亡,年仅35岁…

  • 百晓通
楼主回复
  • 阅读:32615
  • 回复:64
  • 发表于:2019/8/20 9:41:35
  • 来自:河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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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信阳潢川籍一男子在工地作业途中不慎触电身亡。



  据悉,2019年8月8日下午15时02分左右,由江苏鑫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zszx01标工程工地,1名工人(男,35岁,河南潢川人)在配合电工安装灯具过程中,发现吊顶灯不亮,私自拆除查看,不慎触碰带电线路发生触电,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15时20分救护车到场将其送至常州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抢救,抢救无效于下午17时左右死亡。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阿福
  • 发表于:2019/8/20 10:04:01
  • 来自:浙江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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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吊顶灯不亮,私自拆除查看,不慎触碰带电线路发生触电,”这句话很重要。这是不是在推卸责任?
阿福
阿福: 或者说是,为后面的理赔以及打官司埋下的伏笔。
2019-08-20 10:06:46 回复
潢川你好!
潢川你好!: 上班期间或加班期间,工作时发生意外事故,都是工伤,单位是负责任的!
2019-08-20 11:21:38 回复
阿福
阿福: 回复 潢川你好:关键是“私自”。未经授权许可或者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人员在进行须专业人员操作的过程中出现事故,是不认定为工伤的。所以说,城乡建设部发的这个情况说明,是在推卸责任。
2019-08-20 11:58:57 回复
原住址:老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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