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2019年10月1日开始征收,现将有关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人员
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征收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标准为每人250元(大中专在校生可在所在地学校缴纳,也可在潢川县缴纳)。
三、缴费方式
1.委托代征缴费:缴费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缴纳费款,由征收人员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金收据作为缴费凭证。
2.自主缴费:缴费人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具体步骤如下:1、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2、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 3、填写缴费人信息,点击“查询”,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填写接收短信通知的手机号,点击“缴费”。5、核对缴费金额(250元)及缴费地(很重要),点击“确定。6、点击“支付”。7、点击“银联支付”,跳转到在线支付界面。支付成功后,预留手机号会收到信息。
四、缴费时限
委托代征缴费截至2019年11月30日,自主缴费截至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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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p]
2019年10月1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