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潢川交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起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典型案例。
2019年10月11日9时55分,潢川县交警大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中心平台预警:豫SU64**号小型汽车驾驶人信息状态异常(吊销),车辆沿航空北路由南向北行驶。接到指令后,潢川交警城关中队执勤人员立即上路设卡,并成功将该车拦截查获。经查,该车驾驶人蔡某日(男,51岁,河南省潢川县人)的驾驶证在两年前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潢川县交警大队查获,其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能重新获取驾照,驾驶证被吊销后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遂将该车暂扣,并对蔡某日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潢川交警提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或者被吊销后,严禁驾驶机动车,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