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主题帖:
拖欠工资,毫无良心 【点击左侧文字进入原帖查看详细内容】——————————分割线————————————
尊敬的各位网友,大家好!
近日,我司工作人员在浏览潢川在线论坛时发现一位昵称叫“无谓”的网友称我司“拖欠工资,毫无良心”
在看到该消息后,我司立即着手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我们觉得有必要做出如下解释和声明。
2019年5月10日,我司接到王某的求职申请,经双方面试口头确认,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王某在面试中提出住房要求,我司综合考虑后为其免费提供了宿舍,收取押金500元。
5月21日,王某在试用期工作的第11天早上提出离职,并于上午自行离开。按照双方约定,王某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我司可按照2000÷30*11的计算方式支付王某733元工资,当王某离开宿舍后可退还房租押金500元。
离开后,王某认为自己的能力比较突出,拒绝领取约定的工资,要求我司按照3000元/月支付其工资,并以我司拖欠工资为理由向潢川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投诉。
在潢川县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期间,我司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了与王某的相关录音以及其他辅证,证实了王某提出的要求不在双方约定范围内,同时也向劳动监察大队承诺随时可向王某支付双方约定的工资。
随后,劳动监察大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王某坚持自己约定外的要求,拒绝领取约定中的薪酬,并称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对外散播谣言,迷惑网友,视图通过舆论的方式达到自己不合理的目的。
对此,我司希望王某能够遵守“契约精神”领取约定的薪酬,并停止谣言的散播。因王某谣言对我司造成的侵权,我司将保留依法追究王某责任的权利。
吃一堑长一智,我司将吸取本次教训,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同时也借此机会,提醒广大求职者和招聘企业,一定要通过书面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潢川爱乐褀早教中心,自成立以来终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对员工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
欢迎各位网友监督,谢谢!
潢川爱乐褀早教中心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