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场)、潢川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县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离潢人员放行管控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保障群众必要的出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潢疫防指〔2020〕41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在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和机动车限行措施过程中(管控期间,潢川火车站进站通道关闭,潢川汽车站暂缓运营),对确实需要离潢而又不返回的上班、上学、务工等人员(赴京人员暂缓),应给予提供通行便利。
(二)离潢人员需提供其就业地或所在单位复工函及居住地健康证明,无需办理外出务工出行证明。
(三)沿途卡点要逐人进行核实,离潢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工函,予以放行。
(四)本通知自2020年3月3日起执行。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