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量原地过年:在外乡亲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和从事进口冷链物流食品行业的乡亲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留在当地过节,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保护好自身健康。
2.提倡“云”拜年:提倡微信、短信、电话拜年,减少人员聚集。
3.外出和返乡提前报备:春节期间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请做好防护措施并向辖区或主管单位报备。在外返潢人员,请主动向所在乡村、社区居委会提前报备。
4.旅途做好防护:请各位乡亲在返乡途中做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并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
5.境外返乡隔离:在入境口岸隔离期满14天返潢的,要严格实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即“14+7”防控措施),隔离结束前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6.返乡核酸检测:省外返乡人员和省内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潢的,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
7.返乡排查:各乡镇办事处(场)要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潢人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组(小区)一户一人。
8.佩戴口罩: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9.扫码测温:商场、超市、医院、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KTV、宾馆酒店、健身场所、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测温设备,所有进入人员都要戴口罩、测体温、“健康码”扫码亮码、保持社交距离。
10.饮食防护:不要销售、购买产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不要接触、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活禽,尽量避免接触活禽。
11.看病就医:外出就医请拨打120或自行单独驾车,并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出租车或公共汽车,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被动接触。
12.购买药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类药品必须实行实名登记,要详细登记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体温、所售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销售数量。
13.发热咳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发热门诊检查诊断,并且到县人民医院或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
14.住院陪护: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每名患者只允许一名陪护且相对固定;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住院患者凭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及身份证进入病区,谢绝探视。
15.停止培训班: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线下培训活动;各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得私自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各中小学校要求学生一律不准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班。
16.活动报批:各企事业单位一律不举办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超过 50 人的会议与集体活动必须向主管单位报批。
17.红白事报备:红白喜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50 人以上的必须到乡(镇、办事处)、村两级报备,再由乡(镇、办事处)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备,不邀请境外亲属、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亲属参加。
18.家庭聚餐: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19.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防控工作,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贡献力量。
20.疫情防控政策咨询请联系:潢川县疫情防控办0376-3371936,6119592,3983432;潢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办0376-3111288;潢川县教体局疫情防控办0376-3982053
*以上内容综合来自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潢川经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潢川县教体局,潢川县人民医院,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等发布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