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县直有关单位,经开区有关单位:一、各辖区要加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及管控力度,倡导群众文明祭扫,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建立上下联动、以村民组为单元、以乡村统一调度的应急处理体系,确保发生问题第一时间有专人处置。
三、县环境攻坚办、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巡查调度,线上(蓝天卫士)线下(专项队伍)同时进行。
四、凡是被省、市蓝天卫士发现着火点的,严格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被我县蓝天卫士或攻坚办巡查发现,通知相关单位后不能及时处置的,参照省市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乡镇、办事处(场、区)于3月26日下午17时前将最新调整后的村组网格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环境攻坚办。
邮箱: hhzb0072@163. com
电话: 3160072
联系人:付忠强 童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