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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1/3/30 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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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公安局周边四条道路市政基础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潢发改字【2020)154号、155号、156号、157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潢川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2 建设地点:信阳市潢川县宁国路、政元路、政元南路、状元路;2.3 建设规模:潢川县宁国路(三环路一政元路),道路全长336.895m,红线宽25m。潢川县政元路(状元路一宁西路),道路全长1112.998m,红线宽度为25m。潢川县政元南路(状元路一宁国路),道路全长304.367m,红线宽15m。潢川县状元路(三环路一政元路),道路全377.098m,红线宽25m。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2.6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间全过程监理服务;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3.2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3.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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