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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这次玩大发了!!!

  • Guest075114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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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9 17: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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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消息 近日,信阳苏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通称苏博楼企)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信阳市房管中心赔偿经济损失费2亿元,因为其长期干预苏博楼企业务活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图片:33号文件)

起因:合法经营却遭信阳市房管中心红头文件封杀

2014年2月20日,信阳市房管中心向市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信房【2014】33号文件《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禁止参加苏博楼企房屋广场招商会的通知》,严禁房地产企业参加信阳苏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月25日下午三点半在中乐百花酒店举行的招商新闻发布会。

调查:信阳市政府法制办认定该文件违法

据信阳市政府法制办姚启舟主任称:33号文件下发前没有经过政府法制办批准备案,程序违法;其内容称“遵照市委相关部门领导指示”条文并未得到批示。河南朝霞律师事务所魏宗峻律师称:该文件在下发前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辩、举行听证会等权利,程序违法;而条款内容明显针对企业,有打击报复的嫌疑,违背行政命令(禁止令)的严肃性。

面对此让人难以理解的文件命令,苏博楼企于2月24日将信阳市房管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房管中心立即停止对原告的违法侵害,赔偿5000万元,并公开登报道歉。而后信阳市市长乔新江答应协调解决此纠纷,苏博楼企将此案撤诉。

虽经市长数月多次调解,但信阳市房管中心始终拒不“认账”,不愿撤销文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苏博楼企高管集体于7月24日来河南省政府上访,引起了省政府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法制办同样认定该文件为违法文件,要求撤销。河南省信访局督促信阳市信访局重新办理此案。

信阳市委书记郭瑞民指派信访局局长谢天学,工商联主席李正军主持,责令房管中心撤销文件。经多方协调,房管中心同意以信阳市房地产协会名义重新发放文件,恢复苏博楼企名誉,鼓励正当合作经营。


(图片:未发放的房协文件)

曲折:房管中心欺瞒信访结案,房协文件未发放

9月15日,房管中心通知苏博楼企领取房协文件,说该文件已经发放给各个开发商了,可以重新启动招商活动了。而结果是房管中心欺瞒两级信访部门结案,企图瞒天过海,并未下发文件。省信访局接访大厅5号窗口,耿主任说:从上传网上信息看,信阳市房管中心确实存在欺瞒结案。案件诉求为撤销违法文件,而结案事由为:经过房管中心耐心引导,给上访企业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办理备案证竟然需要通过信访部门才能解决,让人难以信服。据了解到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已经发文取消房地产经纪人备案制度。显然,信阳市房管中心存在着欺瞒的现象。

苦难:文件未发放,招商遭遇重重困难

由于房协文件并未发放。而开发商和苏博楼企都不知情,导致苏博楼企招商活动中不能得到各大开发商认可,招商工作困难重重。同时接二连三的痛心事屡屡发生。11月8日,苏博楼企员工杨帆在某项目周边派发楼市宣传单人被打,车被砸。12月6日,苏博楼企员工董邦伟在某项目周边派发楼市宣传单人被打,却因过失致对方轻伤二级,董邦伟被刑事拘留。由于苏博楼企被房管中心下文封杀,招商活动被开发商误解,11月10日信阳市公安局连续一周对苏博楼企多名员工传唤做笔录。经过深入调查,确定该房协文件一份未发。而房管中心房管科曹俊科长则说,我发誓文件一定发了,发了两三百份。而当问及发放文件是否有签收记录时,该科长则说,房管中心发文件都是电话通知来拿就可以,都不需要签收记录。

索赔:苏博楼企向房管中心索赔损失费2亿元

苏博楼企创建人朱华刚说:信阳市房管中心一年来对公司对个人造成了巨大伤害与损失。财产损失危及集团总部产业发展,个人名誉终生无法挽回,同时波及家族声誉。要求依法赔偿损失费2亿元。(本网 卢方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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