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潢川县城区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我县将从报名的评估机构中确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将对改造项目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及安置房进行评估。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潢川县小东关改造项目
2.潢川县民兵南路道路建设及旧城区改造项目(一期)
3.潢川县二环路中段棚户区改造项目
4.潢川县二环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
5.潢川县体育场西侧旧城改造项目
6.潢川县化肥厂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7.潢川县跃进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8.弋阳办事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9.潢川县汇玉公司(电器厂)危房改造项目
10.潢川县电线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11.潢川县原卫生局家属区旧房改造项目
12.潢川县新城东区改造项目
13.潢川县老城办事处爱国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14.2020年潢川县启动的其他征收拆迁项目。
二、项目概况
以上征收拆迁项目总户数约5000户,土地性质既有国有土地,也有集体土地。拟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房屋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潢川县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四、委托的内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构筑物、附属物(含土地)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出庭接受质证。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房地产评估资质
2.评估人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4人,房地产估价员不少于4人
3.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写明:报名项目名称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附具下列材料: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2)个人资格证书
(3)评估机构简介。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日之内,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信阳市潢川县定城街道办事处太阳城小区右边的潢川县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收件人:熊亮亮,电话:15039776869。
附件:
评估机构报名材料交接清单.docx潢川县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