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两少年——拾金不昧好榜样
潢川实验中学七年级杨洋、李珂两位同学在11月19号清晨上学的路上,超市的门口捡到手提包一个,内有证件若干,现金3100元,身伤证一个,主动交到超市,已辗转归还失主。学校对他们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给予了郑重、公开的表扬。并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
11月19日清晨,实验中学七年级学生杨洋、李珂两位同学结伴而行,走到一超市门前,忽然发现有一个手提包。他们弯腰将它捡起,环顾了一下四周也不见有人来寻,两个伙伴将手提打开,一看有好多一百元的现金,吓得两个少年不知如何是好,包内还有身份证和重要证件。两个少年再次环顾四周,只有匆匆行人。可是在学生们的心中有什么比按时赶到学校更重要的事呢?可是此时,仍不见失主来寻,眼看着上学马上要迟到了。两个少年又不放心将包带到学校交给老师,当失主寻不见自己的物品该多着急呀!他们抬头一看,正是一个起超市。于是杨洋、李珂两位同学将包交到超市柜台,说明情况,并请柜台的阿姨帮忙照看,发现失主请帮原物归还。安排好物品,两位少年连忙赶向学校,他们的同学都已到齐了呢!
当失主找到超市,看到包内自己的证件、现金一样不少激动万分,想要说声谢谢…… 此时这两个少年正坐在实验中学七年级的教室,正高声朗诵《论语十二章》,当他们读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时,两个少年相视而笑,他们知道做人就应该要有磊落的情杯!
多么纯真、质朴的少年!在这样小小的年龄就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能拿!
多么智慧而磊落的少年!在这样小小的年龄、在清晨上学的路上,都能为别人的钱财进行守护的少年,那么未来有什么是不能坚守的呢!
当这样的少年茁壮成长的明天,不正是中华民族呼唤的未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