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姓汪,家住潢川县张集乡龚瓦村,一天中午赶集回家,当时驾驶电动三轮车调头回去,正好迎面赶来一辆驾驶机动摩托车的人,摩托上带着老婆孩子,由于摩托车速过快,农村路不平,他看见我调头,紧急刹车,正好撞上路中一条浅沟,导致他老婆孩子掉下车,造成车上2人骨折,电动三轮车与摩托车并无刮蹭,也没有接处,对方医治出院后,以我逆行为由要求我赔偿,当时处于人道主义,我提出拿出几百元作为慰问,对方不依不饶,现把老婆拉到我家吃住,让其父母亲戚多次来我家闹事,中间打过110,村里派出所人来过几次,最后直接申称管不了,县里交警队也无人理会,现在对方和他老婆至今吃住我家未果后,直接把我家门反锁,造成我家人孩子无家可归,严重影响我家人孩子生活上学。(对方当时驾驶摩托车,无证,超载,车速过快)
对方中间多次辱骂我家人孩子,并在我家里院子里拉屎,尿尿,并说把屎拉在我家锅里,并且把我家门上过道多处抹上屎尿,多次电话威胁,说自己有关系有人,还说让他家孩子把我家孩子腿打断,还说孩子打孩子不犯法,要让我跪地求他等等多种言论,村里县里派出所,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去找,至今无人理,现已经侵占我住处造成我无家可归7天多了,这几天里多次去找县里村里政府部门协助解决,至今无人理会!!!!难道农村人无权无势无理可讲吗?
这是我从网上搜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可是刑法规定的啊。
现在我只能拉着孩子老婆借宿亲戚家,发贴只求申张正义,希望相关部门重视,由于我是农村人对法律知识不了解,我应该用何种途径尽快解决我的现状?????
后续事态发展,我会随时跟贴,录音图片,我会陆续上传。